办理档案调出须知
【发布时间】:2009-7-27 【来源】:www.wfcms.org
一、办理范围
各类委托本中心提供人事代理存档服务的中医药行业的存档人员。
二、所需材料
1、调入单位(有人事管理权)开具的商调函;
2、与本中心签订的存档合同书(原件);
3、集体户存档人员持原单位同意调出的介绍信,个人存档合同书;
4、委托他人代办调档手续的需出具本人签署的调档委托书,经办人与委托人身份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上述材料到本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2、结算存档管理费;
3、转出保险关系;
4、转出户口关系;
5、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6、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并根据档案实际情况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外埠人员调出档案必须调往户口所在地,不能同城转移)。
各类委托本中心提供人事代理存档服务的中医药行业的存档人员。
二、所需材料
1、调入单位(有人事管理权)开具的商调函;
2、与本中心签订的存档合同书(原件);
3、集体户存档人员持原单位同意调出的介绍信,个人存档合同书;
4、委托他人代办调档手续的需出具本人签署的调档委托书,经办人与委托人身份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上述材料到本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2、结算存档管理费;
3、转出保险关系;
4、转出户口关系;
5、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6、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并根据档案实际情况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外埠人员调出档案必须调往户口所在地,不能同城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