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存档须知
【发布时间】:2009-07-24 【来源】:本站
一、存档范围
1、辞职或被辞退的中医药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中医药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直接分配到非国有企业及待业的中医药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及其它因私出国的中医药行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经北京市军转办批准,转业或复员到地方单位或要求自谋职业或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的中医药专业转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7、外国中医药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8、中医药行业的单位委托管理的人事档案;
9、外埠城镇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在当地办理完招工或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经办理完转正定级手续人员的人事档案;
10、其他流动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存档条件
存档人员的年龄条件:男50岁及以下,女45岁及以下
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3、辞职辞退人员需持辞职申请表或被辞退批文;
4、外埠在京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工作单位的同意调出函以及在京企业的聘用证明;
5、军队转业的中医药专业人员需持北京市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持本人身份证(存档人与委托人身份证明)开具商调函;
2、凭调函回原单位办理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工作表现证明材料,转递档案,同时填写有关登记表格;
3、审核档案并进行档案入库前登记、编号;
4、将档案信息输入计算机;
5、签订存档合同;
6、缴纳档案管理费。
1、辞职或被辞退的中医药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中医药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直接分配到非国有企业及待业的中医药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及其它因私出国的中医药行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经北京市军转办批准,转业或复员到地方单位或要求自谋职业或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的中医药专业转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7、外国中医药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8、中医药行业的单位委托管理的人事档案;
9、外埠城镇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在当地办理完招工或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经办理完转正定级手续人员的人事档案;
10、其他流动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存档条件
存档人员的年龄条件:男50岁及以下,女45岁及以下
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3、辞职辞退人员需持辞职申请表或被辞退批文;
4、外埠在京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工作单位的同意调出函以及在京企业的聘用证明;
5、军队转业的中医药专业人员需持北京市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持本人身份证(存档人与委托人身份证明)开具商调函;
2、凭调函回原单位办理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工作表现证明材料,转递档案,同时填写有关登记表格;
3、审核档案并进行档案入库前登记、编号;
4、将档案信息输入计算机;
5、签订存档合同;
6、缴纳档案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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