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是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WFCMS)资格考试部组织实施,由国际中医药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委员会相关专业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中医(中西医结合)学术、教学等能力和水平的评议、审查和认证。是目前唯一由中医药国际组织开展实施的国际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认证。
截至目前,已有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匈牙利、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南非等20余个国家100余人获得了国际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一、评审对象
1、医师类(含中医医师、西学中医师)高级专科医师及以上职称申请者;
2、教师类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请者。
二、评审依据
1、《国际中医医师专业技术职称分级标准》(SCM 0008-2011)
2、《国际中医医师测试与评审规范》(SCM 0012-2014)
3、《国际中医药专业技术职称考试(评审)办法》(试行)
4、《国际中医医师职称考试(评审)实施方案》(试行)
5、《国际中医药教师职称考试(评审)实施方案》(试行)
6、《国际西学中医师高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试行)
三、评审目的
1、客观评价申请者中医理论、临床技术水平、教学水平、科研水平以及学术地位与贡献;
2、树立各国中医学术带头人,促进各国间高层次学术交流,并以此带动国际中医药从业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的提高;
3、建设结构合理的国际中医药人才队伍,建立国际中医药服务的良好秩序;
4、提高社会信誉及影响力,争取合法权益。
四、评审时间、地点
全年受理申请,答辩地点协商确定。
五、评审条件
见附件1。
六、评审程序
1、资格初审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iccmp.wfcms.org下载),提交身份、学历、学位、培训、从业、临床或教学经历证明材料。
2、规范推荐
申请人所在从业机构或学术团体对申请人报名条件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3、资格复审
资格考试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复审。
4、提交资料
见附件1。
5、资料初审
资格考试部对论文、临床有效病案进行初审。
6、资料复审
同行资深专家对论文和有效病案进行复审并对论文和病案做出专业评价,提出是否准予答辩的具体意见。
7、论文答辩
根据答辩者专业,组建论文答辩专家委员会,会前审阅论文与病案内容。答辩专家委员会主持论文答辩,评议并投票做出答辩结论。
8、签发证书
通过评审者,由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发证书。
七、荣誉资格
获得国际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者享有以下荣誉及资格:
1、取得中英文对照高级技术职称证书(见附件2);
2、取得聘任为国际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资格;
3、名单报备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4、名单通报所在国家使、领馆,并推荐承担高端中医医疗保健等服务任务;
5、名单通报所在国家(地区)卫生、中医管理部门、所在学会及从业机构;
6、名单提供给中国相关中医药院校,作为聘任客座教授、临床高级带教医师的客观依据;
7、兼备“国际名师带高徒”之名师资质者,优先进入带教教师名列;
8、优先安排各类讲学及独特技术国际交流,优先在《世界中医药》(ISSN 1673-7202)杂志(中文)、WJTCM(ISSN 2311-8571)杂志(英文)发表学术论文;
9、优先推荐参加国际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合作项目。
八、特别安排
每年世界中医药大会期间举办国际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会议期间颁发证书。
2016年世界中医药大会期间高级技术职称评审安排:
1、第二届世界中医药大会夏季峰会,中国•湖北随州,6月2日-3日。申请截止日期:2016年4月30日。
2、第十三届世界中医药大会,新西兰•奥克兰,11月12日-13日。申请截止日期:2016年9月30日。
九、联系方式
电话:+86 (10) 58650052,+86 (10) 58650053 于先生,孙小姐
邮箱:smgsanmu@126.com,ied_wfcms@126.com
网址:iccmp.wfcms.org (国际中医药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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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资格考试部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