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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落户中日友好医院

发布时间:2022-08-03 阅读量:1578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内容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记者:徐婧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设置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的通知》发布,明确以中日友好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和北京市共同落实国家医学中心相应职责任务,带动全国中西医结合领域建设与发展。
 
     《通知》指出,中日友好医院作为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主体医院,负责医学中心日常运行和管理,并投入一定的工作经费和专门人员,确保医学中心按职责任务开展相关工作。据了解,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将充分发挥现有优势,进一步整合资源,打造中西医结合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平台,通过系统开展中西医结合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示范推广中西医结合临床适宜技术,培养中西医结合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以中西医结合医学研究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探索建立中西医协同创新管理机制等,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新医学。
 
       自建院以来,中日友好医院始终秉持“现代化医院的示范、中西医结合的基地、对外交流的平台”定位,始终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中西医融合协同,不断整合中西医学科构架和现实基础,坚持开展中西医结合“真实世界”实践,积极融合完善“西学中”和中医规范化教育体系,创新构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传统与现代医学结合诊疗路径,探索中西医结合研究创新与转化,形成了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运行体制。
 
以下内容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设置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的通知
国卫医函〔2022〕124号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有效提高我国中西医结合领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十四五”时期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有关安排和《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照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我委决定在全国遴选适宜医院设置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设置工作启动后,我委收到《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依托中日友好医院建设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的请示》(京卫医〔2022〕26号)。经研究,根据设置工作有关安排和《实施方案》,我委决定以中日友好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落实国家医学中心相应职责任务,带动全国中西医结合领域建设与发展。
 
       中日友好医院作为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主体医院,负责医学中心日常运行和管理,并投入一定的工作经费和专门人员,确保医学中心按职责任务开展相关工作。你市要切实履行地方主体责任,落实政策保障,完善配套措施,推进医学中心建设和发展可持续。我委负责对医学中心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下达专项任务和配套经费,每年对医学中心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和监督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