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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4-10 阅读量:49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了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方向,提出了具体举措,对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一、出台背景

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是科学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此时出台《若干措施》,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以满足群众就近就便看病就医需求为出发点,提出完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加强转诊管理、完善保障措施等具体举措,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二是巩固2015年以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的积极成效,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高效配置,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若干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措施。

(一)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完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一是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结构布局。动态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空白,发挥二级医院在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三级医院聚焦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加强转诊会诊和住院服务。二是推动紧密型医联体提质扩面。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三是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内医疗资源共享。推动形成医联体内医疗、运营、信息管理一体化,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系统连续。

(二)以常见病、慢性病为重点引导群众基层首诊。一是加强基层常见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通过医联体牵头医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常见病、慢性病门诊,专家团队的普通门诊向基层延伸,为患者提供慢性病医防融合服务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群众的吸引力。二是强化上级医院帮扶机制。通过上级医疗机构持续帮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承接能力。三是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加强签约医生与居民的长期稳固联系和就诊指导。

(三)以提升就医连续性为导向加强转诊服务管理。一是明确转诊规则。以便利群众转诊为导向,完善各级转诊规则,强调发挥医疗机构和临床医师评估作用。二是畅通首诊后患者转诊渠道。推动医疗机构设立转诊中心,地市级及以上医院与医联体建立协作关系,畅通首诊后患者转诊渠道。三是强化医保政策引导。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推进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引导患者合理就医需求。

(四)完善分级诊疗多元保障措施。一是加快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发展保障机制。从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完善薪酬制度、医保支持等方面提出紧密型医联体发展的保障措施。二是完善基本医保差异性支付政策。因地制宜拉开各层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合理确定不同等级、类型医疗机构的支付系数。三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相关价格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政策。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群众对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树立规范有序就医理念。

三、做好组织实施

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若干措施》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判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取得成效。二是加强政策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供坚实支撑。三是加强工作协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相关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