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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省三级综合医院都要设置中医临床科室

发布时间:2022-08-04 阅读量:1547 来源:辽宁日报
内容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王敏娜
 
 
      为加强辽宁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日前,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围绕此项工作,印发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
 
       三级综合医院应当按要求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鼓励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二级学科或专业组,诊疗科目设置中医二级科目,支持三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推动中西医协同有关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支持二级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可以探索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
 
       加强综合医院中药房设置。有条件的综合医院特别是有条件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要按要求设置中药房,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药配方颗粒调剂服务以及中药饮片煎煮服务。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推动构建完善中西医结合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同时,创新中西医协作医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在综合医院各临床科室加强中西医协作,开展综合医院科室间中西医协同攻关,深化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中西医协同攻关。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应深化合作,强强联合,适时开展省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工作。
 
       另外,要求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升中医诊疗规范化水平,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评价,规范中药合理使用。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强化综合医院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综合医院要加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力度,制定完善培养计划。开展“西学中”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与技能培训,完善综合医院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
 
       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可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加强中医药工作,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