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中联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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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管理,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网络技术安全和信息安全,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信息传播作用,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日前世界中联特制定了《世界中联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并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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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全文如下:
办法全文如下:
世界中联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以下简称世界中联)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管理,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网络技术安全和信息安全,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信息传播作用,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支网站,指各分支机构和秘书处各部门使用世界中联名义建设运营的所有网站。分支网站是各分支机构、秘书处各部门对外发布信息、开展服务会员、弘扬世界中联价值理念、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平台,是世界中联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新媒体平台,指以世界中联名义申请建设、认证并使用真实单位信息运营的微博、微信、头条新闻号等新媒体平台,同时包括本规定公布实施后出现的符合“新媒体”定义的媒体平台。
第四条 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世界中联的整体规划下进行建设和使用,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世界中联的整体规划下进行建设和使用,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使用世界中联名义建设运营的所有网站和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在世界中联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的指导、协调下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七条 信息中心是分支网站建设和新媒体平台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审批分支网站二级域名的注册、变更;
(二)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注册、变更;
(三)负责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备案管理和技术监督。
第八条 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应按照世界中联统一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与维护。各分支机构、秘书处各部门对所属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在形式、内容、运行等方面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
(二)负责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采集、审核与发布,保证内容安全和信息及时更新;
(三)负责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等工作,承担网络意识形态管理主体责任;
(四)负责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安全管理,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第九条 各分支机构、秘书处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分支机构和秘书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所属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负责人,负责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对所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如平台管理员、信息员),负责具体管理与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条 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通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由主办单位填写《网站备案申请表》(附件1)、《新媒体平台备案申请表》(附件3),签订《安全责任书》(附件5),报信息中心批准备案后,自行办理相关平台手续。在运行过程中涉及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将变更信息报送信息中心。
第十一条 一个分支机构原则上只能建立一个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
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各分支机构、秘书处各部门不得私自以世界中联名义建设网站和新媒体平台。
第十三条 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停办须办理注销备案手续,由责任单位填写《网站注销备案申请表》(附件2)、《新媒体平台注销备案申请表》(附件4)报信息中心备案,并做好后续网站域名、ICP 注销和网站数据备份等工作。
第十四条 分支网站应使用规范的由世界中联统一分配的二级域名,已有独立域名的网站应更换为世界中联二级域名。
第十五条 凡是经批准使用世界中联二级域名的分支网站,可在网站下方标注世界中联统一的 ICP 备案号。未经批准的分支网站,不得使用世界中联 ICP 备案号。
第十六条 分支网站域名和新媒体平台ID一般使用分支机构、秘书处相关部门或业务的英文缩写或拼音缩写,其中网站统一以 wfcms.org 结尾。世界中联域名实行分级管理,顶级域名(wfcms.org)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各二级域名由申请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 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资金由分支机构和秘书处相关部门自行解决。
第四章 内容管理
第十八条 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世界中联有关规定,遵循非涉密且适宜公开的原则,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格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确保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九条 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引用世界中联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称谓、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必须与世界中联官网保持一致。涉及世界中联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采用世界中联新闻通稿。
第二十条 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栏目内容应及时更新,对于无法保障的栏目应及时取消。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不允许设置论坛、博客、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如确需开设,应向世界中联提出申请,明确该栏目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同时提交交互式栏目管理制度,经世界中联批准后方可按相关要求开设。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不允许设置论坛、博客、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如确需开设,应向世界中联提出申请,明确该栏目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同时提交交互式栏目管理制度,经世界中联批准后方可按相关要求开设。
第二十二条 禁止私自链接与学术、业务、管理等无关的网站。禁止在链接中含有非法信息或不良信息的网站。
第二十三条 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实行网络信息发布审核监管责任制。上网信息必须经过网站负责人审批,并有专人负责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迅速改正,并向单位负责人和世界中联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做好网上舆情收集,准确把握网络舆情动态,敏锐捕捉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的问题,积极引导正确的网上舆论。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须在世界中联的管理下统一建设,由分支机构、秘书处相关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在世界中联主体下备案的分支网站,须在安全评估(或测评)合格的前提下才能上线运行,并自行负责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测评等各项工作和费用。
第二十六条 世界中联将对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网络安全和运行状况、信息维护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网站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对未达到建设标准,不能及时更新内容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世界中联将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网站,将给予通报批评和下线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安全与保密
第二十八条 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须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法和保密法规,禁止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非法和不良信息,严禁发布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
第二十九条 分支机构、秘书处相关部门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网站安全管理。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内容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账户安全管理、网络突发情况的应急响应处置,以及其他应由分支机构、秘书处相关部门承担的安全工作。发现受到攻击等安全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处理并报信息中心。
第三十条 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应规范网站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离岗流程,严格账户权限管理。
第三十一条 分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管理人员对其使用用户名在平台后台进行的所有操作负责,若发现非法使用平台用户名或网站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处置并报信息中心。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应对发布的信息做好备案、留档,数据备份功能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应对发布的信息做好备案、留档,数据备份功能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第三十三条 严禁上传不良信息和带毒文件,严禁上传与本分支网站无关的文件或多媒体附件。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世界中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