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两国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
发布时间:2008-10-29 14: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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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中有关服务贸易部分明确提出,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在WTO服务贸易承诺表和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市场准入承诺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相互扩大市场准入范围。新加坡方面承诺包括:1、承认中国两所中医大学学历;2、允许中国在新加坡设立中医大学和中医培训机构;3、允许在新加坡开展中文高等教育、中文成人教育和中文培训;4、允许中国在新加坡开办独资医院;5、同意与中国尽快启动会计审计准则的认可谈判。中国方面承诺包括:1、承诺新加坡在中国设立股比不超过70%的外资医院;2、认可新加坡两所大学的医学学历。
《协定》中关于卫生检验检疫及技术性贸易壁垒部分规定,双方将在卫生检验检疫的标准化及区域化认证、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加强合作,建立合作机制,使双方迅速高效地解决双边贸易中产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