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发布中医药国家标准97项!标准化建设助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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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中医药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进展及新发布中医药国家标准有关情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朱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朱美娜,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王琦,全国针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天津市中医药标准化研究所所长郭义参加发布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文化宣传处(新闻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彭艳主持发布会。
“中医药标准化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工作,是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是推进中医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朱桂介绍,近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应用为本,在强化标准化顶层设计方面,出台了《中医药国家(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中医药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中医药标准体系表(2025年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中医药标准化重点任务,推动建立基本适合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结构合理的标准体系、应用推广和评价体系。
在建立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框架方面,推动发布中医药国家标准97项,其中,推荐性国家标准84项,指导性技术文件13项;发布中医药行业标准15项;各省区市已制定中医药地方标准1300余项,涉及中医药临床诊疗、科研管理、服务,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检验、鉴定、包装等内容;现行有效的中医药团体标准2000余项,主要涉及中医药、针灸、中药材、种子种苗、信息技术、养生药膳指南等内容;ISO/TC 249已发布中医药国际标准135项,包括中药类84项,中医药术语类20项,医疗器械设备类31项。
此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出台了《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等规范指南。
在推进标准支撑体系建设方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对6个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标准化培训力度,支持天津、辽宁、上海、江西、广东、四川、甘肃等15个省份成立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重点围绕《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开展新立项中医药国家标准制修订,加强新发布的《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等18项国家标准的宣传推广。组织42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和11家中医药标准化研究转化中心推进新发布国家标准临床应用。加强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以标准化助力新时期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中医药标准化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工作,是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是推进中医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朱桂介绍,近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应用为本,在强化标准化顶层设计方面,出台了《中医药国家(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中医药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中医药标准体系表(2025年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中医药标准化重点任务,推动建立基本适合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结构合理的标准体系、应用推广和评价体系。
在建立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框架方面,推动发布中医药国家标准97项,其中,推荐性国家标准84项,指导性技术文件13项;发布中医药行业标准15项;各省区市已制定中医药地方标准1300余项,涉及中医药临床诊疗、科研管理、服务,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检验、鉴定、包装等内容;现行有效的中医药团体标准2000余项,主要涉及中医药、针灸、中药材、种子种苗、信息技术、养生药膳指南等内容;ISO/TC 249已发布中医药国际标准135项,包括中药类84项,中医药术语类20项,医疗器械设备类31项。
此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出台了《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等规范指南。
在推进标准支撑体系建设方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对6个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标准化培训力度,支持天津、辽宁、上海、江西、广东、四川、甘肃等15个省份成立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重点围绕《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开展新立项中医药国家标准制修订,加强新发布的《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等18项国家标准的宣传推广。组织42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和11家中医药标准化研究转化中心推进新发布国家标准临床应用。加强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以标准化助力新时期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